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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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水杨酸与苯甲酸。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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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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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44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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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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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将患处洗净后搽用本品。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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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破损及患溃烂处皮肤禁用。 2、儿童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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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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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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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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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部位黏膜。 2、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时期大面积应用。 3、涂药后立即洗手。 4、置于小儿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5、本品与铁盐和重金属盐配伍禁忌。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