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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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苯海索。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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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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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231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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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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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苯海索片: 口服。 1、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 2、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 3、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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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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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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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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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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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 2、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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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