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维持巩固期。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阿糖胞苷。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230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维持巩固期。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 1、成人常用量: (1)诱导缓解: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按体重2mg/kg(或1-3mg/kg),一日1次。连用10-14日,如无明显不良反应,剂量可增大至一次按体重4-6mg/kg。 (2)维持:完全缓解后改用维持治疗量,一次按体重1mg/kg,一日1-2次,皮下注射,连用7-10日。 2、中剂量阿糖胞苷:中剂量是指阿糖胞苷的剂量为一次按体表面积0.5-1.0g/m2的方案。一般需静滴1-3小时,一日2次,以2-6日为一疗程。大剂量阿糖胞苷的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为1-3g/m2的方案,静滴及疗程同中剂量方案。由于阿糖胞苷的不良反应随剂量增大而加重,有时反而限制了其疗效,故现多偏向用中剂量方案。中或大剂量阿糖胞苷主要用于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性急性白血病,亦可用于急性白血病的缓解后,延长其缓解期。由于不良反应较多,故疗程中必须由有丰富经验的医生指导,并要有充分及时的支持疗法保证方可进行。 3、小剂量阿糖胞苷:剂量为一次按体表面积10mg/m2,皮下注射,一日2次,以14-21日为一疗程,如不缓解而患者情况容许,可于2-3周重复一疗程。本方案主要用于治疗原始细胞增多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亦可治疗低增生性急性白血病、老年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 4、鞘内注射:阿糖胞苷为鞘内注射防治脑膜白血病的第二线药物,剂量为一次25-75mg,联用地塞米松5mg,用2ml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鞘内注射,每周1-2次,至脑脊液正常。如为预防性则每4-8周一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维持巩固期。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1、造血系统:主要是骨髓抑制,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或巨幼细胞性贫血。 2、白血病、淋巴瘤患者治疗初期可发生高尿酸血症,严重者可发生尿酸性肾病。 3、较少见的有口腔炎、食管炎、肝功能异常、发热反应及血栓性静脉炎。阿糖胞苷综合征多出现于用药后6-12小时,有骨痛或肌痛、咽痛、发热、全身不适、皮疹、眼睛发红等表现。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血及尿中尿酸量的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白细胞及血小板显著减低者、肝肾功能不全、有胆道疾患者、有痛风病史、尿酸盐肾结石病史、近期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放射治疗。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血细胞和血小板计数、骨髓涂片以及肝肾功能。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最好不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对化疗药物的耐受性差,用药需减量并注意根据体征等及时调整药量。 7、药物过量:采用中剂量或大剂量的阿糖胞苷治疗时,部分患者可能发生严重的胃肠道及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胃肠道溃疡、胃肠囊样积气、坏死性结肠炎、周围神经病变、大脑或小脑功能障碍如性格改变、肌张力减退、癫痫、嗜睡、昏迷、定向力障碍、眼球震颤、语音失调、步态不稳;其他尚可发生出血性结膜炎、皮疹、脱发、脱皮、严重心肌病、肺脓疡毒血症等。如出现上述各项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阿糖胞苷,并即采用各种有效措施治疗,给患者肾上腺皮质激素可能减轻中剂量或大剂量阿糖胞苷的不良反应。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