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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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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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海宏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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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434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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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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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0.5-1.0g,一日3-4次,每瓶加灭菌注射用水2-4ml溶解,深部肌肉注射。 2、静脉滴注。一日2-4g,分2-4次给药,可与各种输液配伍,但如与葡萄糖输液配伍,宜较快速度滴注,半小时内滴完,以免药效降低。儿童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次给药。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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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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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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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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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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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最常见的反应为皮疹,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 2、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钠的病人。 3、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 4、少数病人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及淤胆型黄疸。 5、婴儿应用氨苄西林钠后可出现颅内压增高,表现为前囟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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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患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或青霉胺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本品降低患者胆红素与血清蛋白结合能力,新生儿尤其是有黄疸者慎用本品。 5、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6、本品须新鲜配制。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应慎用。 9、药物过量:大剂量氨苄西林钠静脉给药可发生抽搐等神经系统毒性症状。有报道婴儿应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