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甘油片对比氟尿嘧啶片

1图 硝酸甘油片

硝酸甘油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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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甘油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硝酸甘油片 硝酸甘油片 氟尿嘧啶片 氟尿嘧啶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5mg*100片

50mg

剂型

片剂

片剂

主要成分

硝酸甘油。

氟尿嘧啶。

性状

生产企业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445

国药准字H42021566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用法用量

片剂:成人一次用0.25~0.5mg(1片)舌下含服.每5分钟可重复1片,直至疼痛缓解.如果15分钟内总量达3片后疼痛持续存在,应立即就医.在活动或大便之前5~10分钟预防性使用,可避免诱发心绞痛.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0.3g,分3~4次服。疗程总量10~15g。

不良反应

1.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和呈持续性。2.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制动的患者。3.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4.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禁忌

禁用于心肌梗死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和已知对硝酸甘油过敏的患者。还禁用于使用枸橼酸西地那非(万艾可)的患者,后者增强硝酸甘油的降压作用。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知是否引起胎儿损害或者影响生育能力,故仅当确有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亦不知是否从人乳汁中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谨慎。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注意事项

1.应使用能有效缓解急性心绞痛的最小剂量,过量可能导致耐受现象.片剂用于舌下含服,不可吞服.2.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尤其在直立位时.舌下含服用药时患者应尽可能取坐位,以免因头晕而摔倒.3.应慎用于血容量不足或收缩压低的患者.4.诱发低血压时可合并反常性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5.可使肥厚梗阻型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恶化.6.可发生对血管作用和抗心绞痛作用的耐受性.7.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 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中度或过量饮酒时,使用本药可致低血压。2.与降压药或血管扩张药合用可增强硝酸盐的致体位性低血压作用。3.阿司匹林可减少舌下含服硝酸甘油的清除,并增强其血流动力学效应。4.使用长效硝酸盐可降低舌下用药的治疗作用。5.枸橼酸西地那非(万艾可)加强有机硝酸盐的降压作用。6.与乙酰胆碱﹑组胺及拟交感胺类药合用时,疗效可能减弱。

曾报告多种药物可在生物化学上影响氟尿嘧啶的抗癌作用或毒性,常见的药物包括甲氨蝶呤,甲硝唑及四氢叶酸。与甲氨蝶呤合用,应先给甲氨蝶呤4~6小时后再给予氟尿嘧啶,否则会减效。先给予四氢叶酸,再用氟尿嘧啶可增加其疗效。本品能生成神经毒性代谢产物-氟代柠檬酸而致脑瘫,故不能作鞘内注射。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别嘌呤醇可以减低氟尿嘧啶所引起的骨髓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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