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化钾片对比氟尿嘧啶片

1图 碘化钾片

碘化钾片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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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化钾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碘化钾片 碘化钾片 氟尿嘧啶片 氟尿嘧啶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10mg

50mg

剂型

片剂

片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碘化钾。

氟尿嘧啶。

性状

生产企业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041

国药准字H42021566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预防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前准备及甲状腺亢进危象。针对于小儿碘缺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1.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剂量根据当地缺碘情况而定,一般100μg/日即可。|2.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对早期患者给予1~10mg/日,连服1~3个月,中间休息30~40天。约1~2月后,剂量可渐增至20~25mg/日,总疗程约3~6个月。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0.3g,分3~4次服。疗程总量10~15g。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不常见。可在服药后立即发生,或数小时后出现血管性水肿,表现为上肢﹑下肢﹑颜面部﹑口唇﹑舌或喉部水肿,也可出现皮肤红斑或风团﹑发热﹑不适。|2. 关节疼痛﹑嗜酸细胞增多﹑淋巴结肿大,不常见。|3. 长期服用,可出现口腔﹑咽喉部烧灼感﹑流涎﹑金属味和齿龈疼痛﹑胃部不适﹑剧烈头痛等碘中毒症状。也可出现高钾血症,表现为神志模糊﹑心律失常﹑手足麻木刺痛﹑下肢沉重无力。|4. 腹泻﹑恶心﹑呕吐和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不常见。|5. 动脉周围炎,类白血病样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罕见。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禁忌

1.碘化物能通过胎盘,造成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及/或甲状腺肿大,妊娠妇女严禁应用。|2.碘化物能分泌入乳汁,哺乳易致婴儿皮疹,甲状腺功能受到抑制,故妇女哺乳期间应禁用或暂停哺乳。|3.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碘化物能通过胎盘,造成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及/或甲状腺肿大,妊娠妇女严禁应用。|2. 碘化物能分泌入乳汁,哺乳易致婴儿皮疹,甲状腺功能受到抑制,故妇女哺乳期间应禁用或暂停哺乳。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

儿童用药

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谨遵医嘱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不常见。可在服药后立即发生,或数小时后出现血管性水肿,表现为上肢、下肢、颜面部、口唇、舌或喉部水肿,也可出现皮肤红斑或风团、发热、不适。2关节疼痛、嗜酸细胞增多、淋巴结肿大,不常见。3长期服用,可出现口腔、咽喉部烧灼感、流涎、金属味和齿龈疼痛、胃部不适、剧烈头痛等碘中毒症状;也可出现高钾血症,表现为神志模糊、心律失常、手足麻木刺痛、下肢沉重无力。4腹泻、恶心、呕吐和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不常见。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注意事项

1. 对碘化物过敏者应禁用。|2. 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3. 有口腔疾病患者慎用,浓碘液可致唾液腺肿胀、触痛,口腔、咽喉部烧灼感、金属味,齿和齿龈疼痛,唾液分泌增加。|4. 急性支气管炎、肺结核、高钾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肾功能受损者慎用。|5. 应用本品能影响甲状腺功能,或影响甲状腺吸碘率的测定与甲状腺核素扫描显像结果,这些检查均应安排在应用本品前进行。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 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抗甲状腺药物合用,可能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和甲状腺肿大。|2. 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或保钾利尿剂合用时,易致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3. 与锂盐合用时,可能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肿大。|4. 与131I合用时,将减少甲状腺组织对131I的摄取。

曾报告多种药物可在生物化学上影响氟尿嘧啶的抗癌作用或毒性,常见的药物包括甲氨蝶呤,甲硝唑及四氢叶酸。与甲氨蝶呤合用,应先给甲氨蝶呤4~6小时后再给予氟尿嘧啶,否则会减效。先给予四氢叶酸,再用氟尿嘧啶可增加其疗效。本品能生成神经毒性代谢产物-氟代柠檬酸而致脑瘫,故不能作鞘内注射。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别嘌呤醇可以减低氟尿嘧啶所引起的骨髓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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