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加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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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替加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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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尿嘧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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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l:1.0g |
50mg |
| 剂型 | 注射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替加氟|辅料名称:氯化钠;碳酸钠;碳酸氢钠;无水亚硫酸钠;注射用水;氢氧化钠溶液 |
氟尿嘧啶。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014 |
国药准字H42021566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直肠癌﹑胰腺癌﹑肝癌,亦可用于乳腺癌 |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
| 用法用量 | 1.单药成人一日剂量800~1000mg或按体重一次15—20mg/k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一日1次静滴,总量20~40g为一疗程。|2.也可与其他抗肿瘤药物联合应用。 |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0.3g,分3~4次服。疗程总量10~15g。 |
| 不良反应 | 1.骨髓抑制反应轻,有白细胞﹑血小板下降。|2.神经毒性反应有头痛﹑眩晕﹑共济失调﹑精神状态改变等。少数病人恶心 ﹑呕吐﹑腹泻﹑肝肾功能改变|3.局部注射部位有静脉炎﹑肿胀和疼痛。|4.偶见发热﹑皮肤瘙痒﹑色素沉着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 |
| 儿童用药 | 适当减量。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无实验数据及可靠文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骨髓抑制反应轻,有白细胞、血小板下降。神经毒性反应有头痛、眩晕、共济失调、精神状态改变等。少数病人恶心、呕吐、腹泻、肝肾功能改变。局部注射部位有静脉炎、肿胀和疼痛。偶见发热、皮肤瘙痒、色素沉着。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4.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妇女禁用。|5.注射用替加氟若遇冷析出结晶,遇热可使溶解并摇匀后使用。|6.定期查血象、肝肾功能,异常时根据程度减量或停药。本品注射液禁与酸性药物配伍。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 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 |
| 药物相互作用 | 替加氟呈碱性且含碳酸盐,避免与含钙﹑镁离子及酸性较强的药物合用 |
曾报告多种药物可在生物化学上影响氟尿嘧啶的抗癌作用或毒性,常见的药物包括甲氨蝶呤,甲硝唑及四氢叶酸。与甲氨蝶呤合用,应先给甲氨蝶呤4~6小时后再给予氟尿嘧啶,否则会减效。先给予四氢叶酸,再用氟尿嘧啶可增加其疗效。本品能生成神经毒性代谢产物-氟代柠檬酸而致脑瘫,故不能作鞘内注射。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别嘌呤醇可以减低氟尿嘧啶所引起的骨髓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