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两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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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呋唑嗪。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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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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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10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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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两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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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阿夫唑嗪缓释片:口服。推荐剂量,每天一片(10mg)长效缓释片,晚饭后立即服用。该片剂必须用水整片吞服。 盐酸阿夫唑嗪片: 1、口服。建议首剂量在睡前服用。 2、通常成人的常用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老年患者起始剂量每日早晚各2.5mg,最多增至一日10mg。 3、肾功能损伤患者:起始剂量应一次2.5mg,一日2次,随后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剂量。 4、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起始剂量应一次2.5mg,一日1次,随后根据临床反应增至一次2.5m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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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在下列情况下禁止使用: 1、对阿呋唑嗪或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2、与其他α受体组织机构联合用药。 3、肝功能衰竭。 4、严重肾功能衰竭(肌苷清除率<30ml/min)。 5、血压过低者及出现体位性低血压的患者禁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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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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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两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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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神经系统异常:虚弱、头晕,头痛,晕厥,眩晕。 2、心脏异常:心动过速,患有冠心病患者出现心绞痛,心房颤动。 3、眼睛病症:术中虹膜松弛综合征。 4、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鼻炎。 5、胃肠道异常:恶心,腹痛,腹泻,呕吐。 6、肝胆管异常:肝细胞损伤,胆汁淤积性肝病。 7、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性水肿。 8、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状况:乏力,水肿,胸痛。 9、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阴茎异常勃起。 10、血管异常:低血压(体位性),潮红。 11、血液及淋巴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 12、具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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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警告: (1)同所有的a1-阻滞剂一样,在某些患者中,尤其是那些正在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服药后数小时内可能会出现症状性或无症状性(眩晕、疲乏、出汗)的体位性低血压。如发生这些症状,患者应平卧直至症状完全消退。以上这些症状通常是暂时的,发生在治疗开始时,一般不会妨碍继续治疗。上市后药物监测报道,存在潜在患病风险的病人(例如潜在心脏疾病和/或合并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用药后可能出现显著的血压下降现象。发生低血压及相关不良反应的风险在老年患者中可能较为严重。应告知患者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 (2)患有症状性体位性低血压的患者或者正在接受抗高血压或硝酸盐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应该慎用本品。 (3)在获得性或先天性QT延长患者或服用延长QT间期药物的患者中使用时应谨慎。 2、使用注意事项: (1)对服用其他α1-阻滞剂后有明显的低血压反应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谨慎。 (2)伴有冠心病的患者不应单独给予阿夫唑嗪。针对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的特定治疗应继续。如果心绞痛复发或加剧,应停止使用本品。 (3)已经观察到一些正在或以前服用a1-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在白内障手术当中出现术中虹膜松驰综合征(IFIS,小瞳孔综合征的变体)。虽然服用本品后该事件发生率非常低,但是,在白内障手术之前,应该将当前或以前的a1-受体阻滞剂应用情况告知眼科医生,因为IFIS可能导致手术并发症的增加。眼科医生应该准备对他们的手术技术进行可能的修改。 (4)必须告知患者本品须整片吞服。禁止任何其他服药方式如咬碎、压碎、咀嚼、研磨或捣成粉。这些行为会导致药物不恰当地释放和吸收进而可能引起早发的不良反应。 (5)对驾车的影响没有可用的数据。由于眩晕、头晕和乏力之类的不良反应主要发生在治疗初期,因此在驾车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 3、孕妇及嗜乳期妇女用药:治疗适应症中不涉及妇女。在妊娠期间服用本品的安全性以及本品是否分泌入乳汁中尚不清楚。 4、儿童用药:治疗适应症中不涉及儿童。尚未证明本品在年龄2-16岁儿童中的疗效。因此,本品不适用于儿科人群。 5、老年用药:在某些患者中,尤其是那些正在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服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同时可能伴有其它症状(头晕的感觉、疲劳和出汗)。老年患者建议谨慎用药。 6、药物过量: (1)如果药物过量,患者应保持卧位并送医院治疗。应给予低血压的常规治疗。 (2)由于本品和蛋白高度结合,本品不易通过透析排除。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