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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

甲氧沙林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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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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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氧沙林
甲氧沙林
阿奇霉素分散片
阿奇霉素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沙林。

阿奇霉素。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067

国药准字H200001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氧沙林片: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 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 3、照光时间: (1)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 (2)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甲氧沙林溶液: 外用: 1、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4、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甲氧沙林搽剂: 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候,用长波长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漫性患者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用一般支持疗法。

副作用

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一)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阿奇霉素静脉制剂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临床试验中,静脉给药2~5个剂量,所报道的不良反应多数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可恢复。这些临床试验中多数患者有一种以上合并症,并需应用其他药物。约1.2%用本品静脉制剂的患者中止用药,2.4%采用静脉或口服阿奇霉素治疗的患者因出现不良反应症状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而中止用药。在盆腔炎性疾病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接受阿奇霉素单药治疗的女性患者静脉给药1~2个剂量后,2%患者因临床不良反应而停药,阿奇霉素与甲硝唑合用的患者中4%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以上研究中,导致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和皮疹,导致停药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主要为氨基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研究中,成年患者接受本品静脉/口服制剂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或稀便(4.3%),恶心(3.9%),腹痛(2.7%),呕吐(1.4%)。约12%的患者发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阿奇霉素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可参见【注意事项】项。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药理作用

甲氧沙林片: 1、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 2、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 3、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外用制剂: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注意事项

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 9、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10、药物过量:如药物过量时,在2-3小时内,导引呕吐,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发生意外的照射过度或暴晒日光,可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在24小时内出现Ⅱ度烧伤(显著红斑而无水肿),提示开始潜在的严重烧伤信号,应根据发生的范围和严重度进行烧伤的对症治疗。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按医嘱剂量服用,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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