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颗粒对比核糖核酸Ⅰ

3图 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OTC甲类 医保甲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核糖核酸Ⅰ 核糖核酸Ⅰ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一洲

规格

1.5g*24袋

剂型

颗粒剂

主要成分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牛角,板蓝根,黄苷,金银花。

本品是由健康猪的肝脏提取制得的核糖核酸Ⅰ的无菌冻干品。每瓶含核糖核酸Ⅰ6mg。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10

国药准字H32026372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g,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核糖核酸Ⅰ: 1、肌内注射:以2ml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一次6mg,隔日1次。 2、静脉注射:以20-40ml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缓慢静脉推注。一次30mg,一日1次或一次50mg,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对任何类型结核病、糖尿病、异常消瘦、血液病、肾病、胰腺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应用本品后可能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发热等反应。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 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能引起全身反应,给药后十分钟内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2、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产生直径1-10cm的红肿疼痛范围,持续1-3天,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3、本品可使用1-2个疗程,使用2个疗程无明显疗效者应改用其它疗法。 4、本品溶解后出现浑浊不宜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从猪肝中提取分离而得,能促进肝细胞蛋白质合成功能,改善氨基酸代谢,推动肝癌相关抗原甲胎蛋白转阴,调节机体免疫功能,促使病变肝细胞恢复正常,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改善肝炎患者血清蛋白电泳。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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