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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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
柴胡、当归、白芍、香附(醋制)、木香、沉香、厚朴(姜制)、枳壳(麸炒)、丁香、六神曲(炒焦)、陈皮、茯苓、白扁豆(炒)、甘草、青皮(醋制)、槟榔(焦)、豆蔻、砂仁、枳实(麸炒)、鸡内金(炒)、延胡索(醋制)、龙胆、白术(麸炒)、莱菔子(炒)、橘红、黄连、朱砂、滑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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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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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05 |
国药准字Z20026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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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
健胃止呕,舒郁定痛。用于肝郁食滞,两肋膨胀,胃脘刺痛,嗳气吞酸,呕吐恶心,饮食无味,身体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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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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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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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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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
健胃止呕,舒郁定痛。用于肝郁食滞,两肋膨胀,胃脘刺痛,嗳气吞酸,呕吐恶心,饮食无味,身体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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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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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三天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不宜与含有人参类药同服。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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