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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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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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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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05 |
国药准字H2005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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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
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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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
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每日早晨口服40mg(2粒)。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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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
临床应用偶有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和便秘、皮疹、肌肉疼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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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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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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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
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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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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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
1.大剂量使用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2.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但可将内容物倒出服用。 3.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本品消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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