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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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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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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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05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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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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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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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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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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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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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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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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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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