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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处方药 非医保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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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硫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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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本品每瓶含苄达赖氨酸25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硫柳汞(汞类化合物,0.001%)。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505

国药准字H199801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滴眼,一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药理作用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道对晶状体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达赖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注意事项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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