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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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
辛夷、苍耳子(炒)、麻黄、白芷、薄荷、藁本、黄芩、连翘、野菊花、天花粉、地黄、丹参、茯苓、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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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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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05 |
国药准字Z2003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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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
疏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急鼻渊(急性鼻窦炎)属外邪犯肺证,症见:前额或颧骨部压痛,鼻塞时作,流涕粘白或粘黄,或头痛,或发热,苔薄黄或白,脉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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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5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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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
偶见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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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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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
疏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急鼻渊(急性鼻窦炎)属外邪犯肺证,症见:前额或颧骨部压痛,鼻塞时作,流涕粘白或粘黄,或头痛,或发热,苔薄黄或白,脉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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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
药理试验表明,本品对组胺和5-羟色胺所致的大鼠毛细血管通性增高、大鼠皮下棉球肉芽肿增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增加小鼠碳粒廓清能力,促进环磷酰胺所致免疫功能低下小鼠的血清溶血素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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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
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脾虚腹胀者慎用;服药期间勿食辛、辣等食物。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