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烟酸占替诺。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322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起始剂量一日0.3g(1支),逐渐增加至一日0.6-0.9g(2-3支),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1、急性心肌梗塞、出血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者、脱水、二尖瓣狭窄及明显心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部分人可有面颊潮红、口干、胸闷、皮疹、四肢红斑及风团,极个别患者出现脑出血及脑疝。 |
||
注意事项 |
1、静点时应控制滴速,以30-40滴/分为宜,不得过50滴/分。同时观察患者的自觉症状及患者血压、心率、脉率的变化。 2、消化性溃疡及血压不稳患者慎用。 3、临床应用时应密切注意患者颅压变化情况。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未全面评估相应的安全性,因此禁用。 7、儿童用药:因未全面评估相应的安全性,因此禁用。 8、老年用药:高龄患者应慎用。一般采用首次0.3g,而后逐渐增量的方法给药,并注意用药间隔。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