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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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健康猪四肢骨与全蝎经提取制成的复方骨肽溶液加适量赋形剂甘露醇制成的无菌冻干品。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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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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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52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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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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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30-60mg,一日1次。 2、静脉滴注,一次60-150mg,一日1次。 3、15-30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亦可在痛点和穴位注射。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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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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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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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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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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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发热、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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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出现西林瓶破裂,禁止使用。 2、如本品溶解后出现浑浊,禁止使用。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如应用本品伴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