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醇注射液对比磺胺嘧啶片

1图 甘露醇注射液

甘露醇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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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露醇注射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甘露醇注射液 甘露醇注射液 磺胺嘧啶片 磺胺嘧啶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50ml:50g

0.5g

剂型

注射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甘露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嘧啶。

性状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4020027

国药准字H42020827

作用与功效

1. 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2. 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3. 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4. 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5. 对某些药物过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6. 作为冲洗剂,应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7. 术前肠道准备。

本品适用于:1.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2.磺胺嘧啶(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为:(1)敏感脑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和预防。(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等感染。(3)星形奴卡菌病。(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5)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6)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涵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一般用20%溶液250m1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1。 |(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25%浓度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 |(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以20%浓度于3-5分钟内静脉滴注,如用药后2-3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50ml,最多再试用一次,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已有心功能减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 |(4)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先给予12.5-25g,10分钟内静脉滴注,若无特殊情况,再给50g,1小时内静脉滴注,若尿量能维持在每 |小时50m1以上,则可继续应用5%溶液静滴;若无效则立即停药。 |(5)治疗药物、毒物中毒。50g以20%溶液静滴,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100-500ml。 |(6)肠道准备。术前4-8小时,10%溶液1000ml于30分钟内口服完毕。 |2.小儿常用量: |(1)利尿。按体重0.25-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 ,以15%-20%溶液2-6小时内静脉滴注。 |(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1-2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g/m2 ,以15%-20%浓度溶液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病 |人衰弱时剂量减至0.5g/kg。 |(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或按体表面积6g/m2 ,以15%-25%浓度静脉滴注3-5分钟,如用药后2-3小时尿量无明显增多,可再用1次,如仍无反应则不再使用。 |(4)治疗药物、毒物中毒。按体重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 以5%-10%溶液静脉滴注。

1.口服给药。2.成人常用量:(1)治疗一般感染:一次1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一次1g,一日2次,疗程2日。3.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1)治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30mg/k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总量不超过2g)。(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每日0.5g,疗程2~3日。

不良反应

1. 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1) 快速大量静注甘露醇可引起体内甘露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多(尤其是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时),导致心力衰竭(尤其有心功能损害时),稀释性低钠血症,偶可致高钾血症。(2) 不适当的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减少,加重少尿。(3) 大量细胞内液转移至细胞外可致组织脱水,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症状。|2. 寒战﹑发热。|3. 排尿困难。|4. 血栓性静脉炎。|5. 甘露醇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6. 过敏引起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7. 头晕﹑视力模糊。|8. 高渗引起口渴。|9. 渗透性肾病(或称甘露醇肾病),主要见于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时。其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甘露醇引起肾小管液渗透压上升过高,导致肾小管上皮细胞损伤。病理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肿胀,空泡形成。临床上出现尿量减少,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渗透性肾病常见于老年肾血流量减少及低钠﹑脱水患者。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10.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禁忌

1. 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甘露醇无反应者,因甘露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2. 严重失水者。|3. 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4. 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甘露醇能透过胎盘屏障。|2. 是否能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 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 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 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儿童用药

尚不清楚,不推荐使用。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 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可增加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 个月以下婴儿属禁忌。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适当控制用量。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 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 弊后决定。

药理作用

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1)快速大量静注甘露醇可引起体内甘露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多(尤其是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时),导致心力衰竭(尤其有心功能损害时),稀释性低钠血症,偶可致高钾血症;(2)不适当的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减少,加重少尿;(3)大量细胞内液转移至细胞外可致组织脱水,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症状。2.寒战、发热。3.排尿困难。4.血栓性静脉炎。5.甘露醇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6.过敏引起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7.头晕、视力模糊。8.高渗引起口渴。9.渗透性肾病(或称甘露醇肾病),主要见于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时。其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甘露醇引起肾小管液渗透压上升过高,导致肾小管上皮细胞损伤。病理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肿胀,空泡形成。临床上出现尿量减少,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渗透性肾病常见于老年肾血流量减少及低钠、脱水患者。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停药。

注意事项

1. 除作肠道准备用,均应静脉内给药。|2. 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当甘露醇浓度高于15%时,应使用有过滤器的输液器。|3. 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浓度,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高浓度和大剂量。|4. 使用低浓度和含氯化钠溶液的甘露醇能降低过度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的发生机会。|5. 用于治疗水杨酸盐或巴比妥类药物中毒时,应合用碳酸氢钠以碱化尿液。|6. 下列情况慎用:(1) 明显心肺功能损害者,因本药所致的突然血容量增多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2) 高钾血症或低钠血症。(3) 低血容量,应用后可因利尿而加重病情,或使原来低血容量情况被暂时性扩容所掩盖。(4) 严重肾功能衰竭而排泄减少使本药在体内积聚,引起血容量明显增加,加重心脏负荷,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 对甘露醇不能耐受者。|7. 给大剂量甘露醇不出现利尿反应,可使血浆渗透浓度显著升高,故应警惕血高渗发生。|8. 随访检查:(1) 血压。(2) 肾功能。(3) 血电解质浓度,尤其是Na+和K+。(4) 尿量。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4.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7.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出现结晶尿机会增多,故一般不推荐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疗。8.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9.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药物相互作用

1. 可增加洋地黄毒性作用,与低钾血症有关。|2. 增加利尿药及碳酸酐酶抑制剂的利尿和降眼内压作用,与这些药物合并时应调整剂量。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同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同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4.与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潜在的毒副作用。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与避孕药(口服含雌激素者)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6.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时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12.因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最好避免与此类药物同时应用。13.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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