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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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木鳖子、大风子、穿山甲、大黄、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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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百棵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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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国药准字Z20053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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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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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枫苓合剂的指导服用剂量: 1.中晚期癌症患者:每次15毫升,每日3次,病情严重可适当增量。 2.用于配合放化疗治疗:每次15毫升,每日2次。 3.用于手术、放化疗结束后半年内:每次15毫升,每日2次。 4.用于康复期患者:每次10毫升,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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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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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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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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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5.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因枫苓合剂采用水醇双提工艺,药液中含有微量的酒精(含醇量6-8%),如患者对酒精过敏,可在服用前在药剂中加少许温开水或用开水将装在量杯中的药剂烫热,使酒精挥发后服用。 2.如天气寒冷,为避免冰冷的药剂对患者胃部产生不良刺激,患者可将药剂装在量杯中温热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