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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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本品系从人尿中提取经纯化制得的含多种有机酸和分子量小于6000D的多肽等组成的无菌水溶液。主要成份有马尿酸、苯乙酰谷氨酰胺和多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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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泰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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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国药准字H200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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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与化疗联合应用,可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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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与化疗联合应用,每次300ml,每天1次,于化疗前7天开始给药,化疗的当天停用本品,共2~3周期。将尿多酸肽与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按1:1稀释后静脉滴注(有条件的尽量用锁骨下静脉滴注),滴速以原药100ml/小时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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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身体极度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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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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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与化疗联合应用,可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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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从健康人尿中分离、提取和纯化的含有多种有机酸和多肽的静脉注射剂,其作用机制至今尚不清楚。目前临床研究结果(用药两周期)显示,本品与化疗联合使用对非小细胞肺癌和乳腺癌有一定疗效,对患者的生活质量也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对患者治疗后一年、二年的随访结果显示,本品对患者中位生存期和生存率有提高的趋势,但无显著意义,需进一步的研究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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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5.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用药前应注意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药液是否有混浊或沉淀。2.采用深静脉给药如锁骨下置管滴注可明显减轻静脉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