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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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异亮氨酸、醋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色氨酸、组氨酸、脯氨酸、丝氨酸、谷氨酸、N-乙酰-L-酪氨酸、亮氨酸、甲硫氨酸、苏氨酸、缬氨酸、丙氨酸、精氨酸、门冬氨酸、甘氨酸、盐酸半胱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甘草酸二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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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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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45 |
国药准字H2004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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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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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经中心静脉长时间应用时,应与高渗葡萄糖(或葡萄糖和脂肪乳剂)、电解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联合应用,以期达到营养支持的目的。 2、本品经外周静脉应用时,可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3、输注速度:外周静脉全营养输注时,将药液稀释后,全日用量不少于16小时,均匀滴注,部分静脉营养输注、中心静脉输注时遵医嘱。 4、输注量应以小儿的年龄、体重、病情等不同而定,一般用量,开始时氨基酸15ml/kg/日(相当氨基酸约1g),以后递增至30ml/kg/日(相当氨基酸2.0g),疗程结束时,应注意逐渐减量,防止产生低血糖症。 |
口服,一次150mg(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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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损害的病儿。 2、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儿。 |
主要有钠差、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压升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必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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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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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婴儿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尚未确定,暂不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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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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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输注速度快时,易产生心率加快、胃肠道反应及发热等。 |
本品是中药甘草有效成分的第三代提取物,具有较强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该药在化学结构上与醛固酮环相似,可阻碍可的松与醛固酮的灭活,从而发挥类因醇样作用,但无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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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有浑浊、生霉或瓶身漏气等切勿使用。 2、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保存再用。 3、本品遇冷可能有结晶析出,可置40-50℃温水中使其溶解,放至体温后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测血压和血清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