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妇女气血两虚,体弱无力,月经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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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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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真元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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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84050 |
国药准字H2007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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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妇女气血两虚,体弱无力,月经不调。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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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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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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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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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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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妇女气血两虚,体弱无力,月经不调。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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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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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 2、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6、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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