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前列腺癌、绝经前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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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亮丙瑞林。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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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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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52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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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前列腺癌、绝经前乳腺癌。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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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情况下,成人每12周皮下给予一次11.25mg的醋酸亮丙瑞林。给药前先将注射针朝上,然后推动柱塞杆,将全部的注射用溶剂完全推进至药物粉末中,充分混悬后使用,注意勿起泡沫。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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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本品: 1、前列腺癌:对本制剂成份、合成的LH-RH或L-RH衍生物有过敏史者。 2、绝经前乳腺癌: (1)对本制剂成份、合成的LH-RH或L-RH衍生物有过敏史者。 (2)妊娠期妇女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3)存在未确诊的异常阴道出血的患者。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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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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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前列腺癌、绝经前乳腺癌。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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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水肿、胸部压迫感、寒战、身体不适、口唇或肢体麻木、体重增加、感觉异常、耳聋、耳鸣、发热、总胆固醇、甘油三酯或尿酸升高、高钾血症、血糖水平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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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可能怀孕的妇女或正在哺乳的妇女不应给予本品。在本品的动物实验研究中,观察到胎儿死亡率增加和胎儿体重减轻(大鼠和兔),而且胎儿骨骼形成异常有增加的趋势(兔)。[在大鼠中还观察到醋酸亮丙瑞林可进入母乳转运。] 3、儿童用药:不适用。 4、老年用药:通常,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会减退,因此应谨慎给予本品。 5、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在人体使用药物过量的研究资料。一旦出现过量,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给予对症及支持性治疗在大鼠试验中,皮下单剂量给药100mg/kg(根据体表面积估计约为人每日给药剂量的4,000倍),可导致呼吸困难、活动减少和过度抓挠。在早期每日皮下给予醋酸亮丙瑞林的临床试验中,剂量高达20mg/日,用药时间长达2年,未引起不同于1mg/日的剂量给药时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