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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丙氨瑞林

醋酸丙氨瑞林

非处方药 医保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前列腺癌、乳腺癌、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激素依赖性肿瘤,以及性早熟、不孕症等内分泌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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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丙氨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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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醋酸丙氨瑞林
醋酸丙氨瑞林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306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前列腺癌、乳腺癌、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激素依赖性肿瘤,以及性早熟、不孕症等内分泌疾病。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通常每日皮下注射0.1毫克,连续使用,直至症状缓解。儿童剂量需根据体重调整,遵医嘱。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热潮红、出汗、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皮疹、乳房疼痛、月经不规律等。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用于治疗前列腺癌、乳腺癌、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激素依赖性肿瘤,以及性早熟、不孕症等内分泌疾病。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5.用药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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