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高原反应、严重创伤后的急救、心肺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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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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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恒生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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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426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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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高原反应、严重创伤后的急救、心肺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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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吸入30分钟,每日35次,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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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吸入过量可能导致氧中毒,出现头痛、眩晕、恶心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呼吸衰竭。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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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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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高原反应、严重创伤后的急救、心肺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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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存放于阴凉通风处;2. 远离火源和高温;3. 避免与易燃物接触;4. 使用时注意通风;5. 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装备。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