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舒肝利胆胶囊对比盐酸氟奋乃静

3图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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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盐酸氟奋乃静 盐酸氟奋乃静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5g*24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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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胶囊剂

原料药

主要成分

熊胆、龙胆苦甙等。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奋乃静,其化学名称为:4-[3-[2-(三氟甲基)-10H-吩噻嗪-10-基]丙基]-1-哌嗪乙醇二盐酸盐。

性状

生产企业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铁岭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299

国药准字H21022099

作用与功效

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用法用量

一日三次,每次2-3粒,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10mg,一日10~30mg。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2.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3.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4.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5.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禁忌

孕妇禁服。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胆汁酸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出于安全原因,该药品不可用于妊娠妇女。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一般不良反应较氯丙嗪少,但锥体外系反应比氯丙嗪、奋乃静多见。其中以静坐不能、震颤麻痹综合征最为常见;肌张力障碍、迟发性运动障碍少见,前者仅发生在注射的24h内,后者通常发生在长期治疗后,尤其老年患者。 2、偶见低血压、粒细胞减少、阻塞性黄疸,有时有严重恶心、呕吐反应,用苯扎托品治疗效果良好。

注意事项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查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如果胆汁的指数超过1.0表明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应终止治疗。 5.在X-射线检查胆结石消失后应继续治疗3或4个月。中断治疗3或4周会导致胆汁回复到过饱和状态,使总治疗时间延长。在结石溶解后立即中断治疗可引起复发。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4.癫痫患者慎用。|5.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药物相互作用

避免与抑制小肠吸收胆汁酸的药物(如消胆胺)及增加胆道胆固醇清除率的药物(如雌激素、激素避孕剂、某些降血脂药物)合用。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的危险。|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重。|5.本品与锂盐合用,可引起意识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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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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