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氟尿嘧啶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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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氟尿嘧啶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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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奋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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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l:40mg(氟尿嘧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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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剂 |
原料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ml内含氟尿嘧啶40mg,人参多糖40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奋乃静,其化学名称为:4-[3-[2-(三氟甲基)-10H-吩噻嗪-10-基]丙基]-1-哌嗪乙醇二盐酸盐。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80 |
国药准字H21022099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起始量80mg/日,随后逐渐增大剂量,最大量一般不超过160mg/日,加入生理盐水500ml中静脉滴注,滴速每分钟不超过40滴,每日1次。一个疗程总量按氟尿嘧啶计算为3~4g,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手术病人:术后2周开始维持给药,120~160mg/次,每周2次。 |
口服,一次1~10mg,一日10~30mg。 |
| 不良反应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4.偶见过敏反应。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2.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3.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4.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5.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 禁忌 | 1.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2.妇女妊娠初期3个月内禁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妇女妊娠初期3个月内禁用,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1、一般不良反应较氯丙嗪少,但锥体外系反应比氯丙嗪、奋乃静多见。其中以静坐不能、震颤麻痹综合征最为常见;肌张力障碍、迟发性运动障碍少见,前者仅发生在注射的24h内,后者通常发生在长期治疗后,尤其老年患者。 2、偶见低血压、粒细胞减少、阻塞性黄疸,有时有严重恶心、呕吐反应,用苯扎托品治疗效果良好。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3.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4.有下列情况者慎用:|(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6.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7.本品不可直接静脉注射。|8.妇女妊娠初期3个月内禁用,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4.癫痫患者慎用。|5.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 药物相互作用 | 曾报道多种药物可在生物化学上影响氟尿嘧啶的抗癌作用或毒性,常见的药物包括甲氨蝶呤、甲硝唑及四氢叶酸。|1.与甲氨蝶呤合用,应先给甲氨蝶呤4~6小时后再给予氟尿嘧啶,否则会减效。|2.先给予四氢叶酸,再用氟尿嘧啶可增加其疗效。|3.本品能生成神经毒性代谢产物—氟代柠檬酸而致脑瘫,故不能作鞘内注射。|4.别嘌醇可以减低氟尿嘧啶所引起的骨髓抑制。 |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的危险。|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重。|5.本品与锂盐合用,可引起意识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