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含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含片
|
盐酸氟奋乃静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 |
|
| 剂型 | 原料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奋乃静,其化学名称为:4-[3-[2-(三氟甲基)-10H-吩噻嗪-10-基]丙基]-1-哌嗪乙醇二盐酸盐。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70 |
国药准字H21022099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 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口服,一次1~10mg,一日10~30mg。 |
| 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2.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3.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4.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5.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 禁忌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1、一般不良反应较氯丙嗪少,但锥体外系反应比氯丙嗪、奋乃静多见。其中以静坐不能、震颤麻痹综合征最为常见;肌张力障碍、迟发性运动障碍少见,前者仅发生在注射的24h内,后者通常发生在长期治疗后,尤其老年患者。 2、偶见低血压、粒细胞减少、阻塞性黄疸,有时有严重恶心、呕吐反应,用苯扎托品治疗效果良好。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4.癫痫患者慎用。|5.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 药物相互作用 | 1.药理学广谱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2.毒理学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药物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给予小鼠、大鼠和猴口服利巴韦林,剂量分别为30、36和120mg/kg或持续4周以上(相当于人用剂量:给予体重为5kg的儿童4.8、12.3111.4mg/kg,或者体重为60kg成人2.5、5.1和40mg/kg。以上均按体表面积折算),出现心脏损伤。 |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的危险。|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重。|5.本品与锂盐合用,可引起意识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