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醇烟酸酯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肌醇烟酸酯片
|
马来酸溴苯那敏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g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醇烟酸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溴苯那敏。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533 |
国药准字H20052113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慢性荨麻疹、皮肤瘙痒症及湿疹。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成人口服4-8mg,3-4次/日。 2、缓释片:8-12mg,1次/8h,小于3岁几童,0.4-0.6mg/(kg·d),4次/日;3-6岁,2mg,3-4次/日。 |
| 不良反应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脑损伤和癫痫患者禁用。 |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并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烟酸可从乳汁中分泌,有可能造成乳儿不良反应,应考虑停药或停止哺乳。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肝、肾功能减退,服用本品应谨慎,应监测肝、肾功能,调整用药剂量。 |
|
| 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1、同非尼拉敏,惟症状较轻。 2、参见抗组胺药引言中的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右溴苯那敏为溴苯那敏的右旋体,其抗组胺作用及不良反应与之相同,惟剂量仅需半,常加入止咳合剂中应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为一温和的周围血管扩张剂,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烟酸和肌醇,故具有烟酸和肌醇二者的药理作用,具降脂作用。其血管扩张作用较烟酸缓和而持久,没有服用烟酸后的潮红和胃部不适等副作用。本品可选择性的使病变部位和受寒冷刺激的敏感部位的血管扩张,而对正常血管的扩张作用则较弱。此外并有溶解血栓、抗凝、抗脂肪肝、降低毛细血管脆性等作用。 |
本品抗组胺作用较强,而持续时间短,并有镇静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