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苯达唑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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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阿苯达唑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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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咳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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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g:1g)*10袋 |
每袋装6g |
| 剂型 | 颗粒剂 |
散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本品化学名称为:[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分子式:C12H15N3O2S分子量:265.34 |
桔梗、咖啡因、远志、冰片、苦杏仁、五倍子、甘草、辅料为淀粉。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992 |
国药准字Z42021970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 |
含服,一次0.2克(一小药匙),一日3~6次。 |
| 不良反应 | 3.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4.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孕妇禁用。 |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对雄小白鼠的生殖功能无影响,对雌小白鼠也无致畸胎作用,在雌大白鼠和雌兔,应用较大剂量(30mg/kg/日)时,可发生胎儿吸收和骨骼畸形等。 |
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含服,不宜冲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墒,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不宜上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该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