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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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该制剂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樟脑,水合氯醛,丁香油,乙醇。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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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宇龙海藻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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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67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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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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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樟脑水合氯醛酊: 外用。以药棉蘸透药水,塞入龋齿洞内。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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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心脏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2、间歇性血卟啉病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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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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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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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绞痛、头痛、头晕、发热感等。偶有发生过敏性皮疹、荨麻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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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挥发作用,使用后应将瓶塞塞紧。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部位黏膜。 3、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5、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后可能引起谵妄、肌肉颤搐、癫痫样抽搐、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和昏迷,亦可呼吸困难、尿闭,偶见呼吸衰竭至死亡。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