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抗肿瘤:与放疗、化疗、手术配合,主要用于不宜手术或复发的胃肠道肿瘤。本品加放疗、化疗治疗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等。也可用于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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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香菇多糖。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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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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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30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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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抗肿瘤:与放疗、化疗、手术配合,主要用于不宜手术或复发的胃肠道肿瘤。本品加放疗、化疗治疗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等。也可用于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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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抗肿瘤: (1)口服一次10-12.5mg,2次/日,3个月为1个疗程。 (2)肌内注射2-4mg/天,连用10-20天。 (3)静脉注射一次1-2mg,每周1-2次或遵医嘱,同时可口服替加氟,400mg/m2,也可静脉滴注FT207,一次0.6-1g。 2、癌性胸腹水:本品4mg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10ml,每周1次,胸腹腔内给药共4次,同时给替加氟,400-800mg/d口服或静脉滴注。 3、辅助治疗乙型肝炎、艾滋病:4mg,肌内注射,1次/日,8周为1个疗程。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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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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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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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抗肿瘤:与放疗、化疗、手术配合,主要用于不宜手术或复发的胃肠道肿瘤。本品加放疗、化疗治疗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等。也可用于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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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部分患者有时出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胸闷、气短、头痛、头晕、皮疹、出汗、发热、肌内注射部位轻微疼痛。可对症处理,严重者停药即可。 2、偶见白细胞和血红蛋白减少症,很少见到过敏性休克。要特别注意用药后出现寒战、脉搏不规则、血压下降、口内异常感、呼吸困难等,发生过敏性休克者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急救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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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虽然临床试验仅有很少数病人发生头晕、胸闷、面部潮红等一过性反应,临床仍应注意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2、对于本人或家族中容易发生支气管哮喘、荨麻疹等过敏症状的特异性体质患者应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慎用。尚未明确本品是否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慎用。如确需使用,应选择停药或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目前尚未有用于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幼儿的临床经验,要慎重使用。 7、老年用药:未进行有关实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目前尚无关于药物过量(治疗或意外)的报道。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