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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可宁(Cecolin)(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

馨可宁(Cecolin)(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

处方药 非医保

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因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16、18型所致下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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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可宁(Cecolin)(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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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馨可宁(Cecolin)(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
馨可宁(Cecolin)(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重组人乳头瘤病毒16型L1蛋白、重组人乳头瘤病毒18型L1蛋白。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90047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预防因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16、18型所致下列疾病: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1、本品推荐于0、1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接种3剂,每剂0.5ml。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第2剂可在第1剂之后的1-2月内接种,第3剂可在第1剂后的第5-8月内接种。 2、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并参考2017年WHO《HPV疫苗立场文件》推荐,对9-14岁女性也可以选择采用0、6月分别接种1剂次(间隔不小于5个月)的免疫程序,每剂0.5ml。 3、目前尚未确定本品是否需要加强免疫。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一活性成分或辅料严重过敏反应者。 2、注射本品后有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应再次接种本品。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本品适用于预防因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16、18型所致下列疾病: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按照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推荐的发生率表示:十分常见:≥10%;常见:>1%且<10%;偶见:>0.1%且<1%;罕见:>0.01%且<0.1%;十分罕见:<0.01%。对本品不良反应进行如下描述: 1、本品临床试验汇总 本品中国境内开展的Ⅱ期、Ⅲ期和桥接研究共3个临床试验,共有4316名18-45岁和754名9-17岁女性受试者接种本品。观察并记录受试者接种本品后在现场30分钟的即时反应;收集每剂次接种后30天内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情况,以及观察期内(66个月)的全部严重不良事件。观察到下列征集性和非征集性不良反应: (1)全身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发热(M37.1℃)。 常见:头痛、乏力、咳嗽、肌肉痛、恶心、腹泻、头晕、呕吐。 (2)局部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注射部位疼痛。 常见:注射部位瘙痒、硬结、肿胀、红斑。 偶见:注射部位皮疹、不适。 以上大部分不良反应程度为轻至中度。 2、同类产品境内外临床试验 除上述不良反应外,在同类产品境内外临床试验中还观察到如下全身不良反应:腹痛、关节痛、背痛、肌肉骨骼痛、颈痛、四肢痛、腋窝疼痛、淋巴结病、尊麻疹、玫瑰糠疹、眼睑水肿、上呼吸道感染、呼吸困难、寒战、流感样症状、鼻咽炎、鼻充血、口咽痛、胃肠炎、消化不良、偏头痛、萎靡、嗜睡、晕厥、嗜睡、子宫不规律出血、痛经、咳嗽、多汗。局部不良反应有注射部位淤青、出血、血肿、过敏、丘疹、感觉异常、疤痕。 3、同类产品上市后监测除上述安全性信息外,参考境内外同类产品上市后监测,还获得以下安全性数据(此数据是由不确定的人群自愿报告,并不能准确地评估其发生率或确定与使用疫苗有关): (1)免疫系统: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支气管痉挛、血管性水肿。 (2)神经系统:晕厥或血管迷走神经反应(有时还伴有强直-阵挛性发作)、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ADEM)(发生在接种后数天至2周左右,有可能会出现发热、头痛、惊厥、运动障碍性疾病或意识障碍)、格林巴利综合征(表现为诸如从肢体远端开始的弛缓性麻痹、腱反射下降或消失)。 (3)感染和传染:蜂窝组织炎。 (4)其它:受种者可能会出现不局限于注射部位的剧痛(如肌肉痛、关节痛和皮肤痛)、麻木、无力感等并且持续较长时间,但发生机制尚未明确。

注意事项

1、疫苗接种不能取代常规宫颈癌筛查,也不能取代预防HPV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其他措施。因此,按照卫生行政相关部门建议常规进行宫颈癌筛查仍然极为重要。 2、接种本品前医疗人员应询问和审阅受种者的病史(尤其是既往接种史和先前是否发生过与疫苗接种有关的不良反应)并进行临床检查,评估接种本品的获益与风险。本品不推荐用于该说明书【接种对象】以外人群。 3、与其他注射用疫苗一样,需准备适当的医疗应急处理措施和监测手段,以保证在接种本品后发生过敏反应者能够及时得到处置。 4、晕厥反应:任何一剂疫苗接种后可能会出现晕厥(昏厥),导致跌倒并受伤,尤其是在青少年及年轻成人中。因此,建议接种本品后按接种规范要求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据报道,国外接种同类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与强直-阵挛性发作和其他癫痫样发作有关的晕厥。强直-阵挛性发作有关的晕厥通常为一过性,保持仰卧体位或头低脚高体位,待脑灌注恢复后症状自行消失。部分受种者可能在接种前/后出现心因性反应,需采取措施以避免晕厥造成的伤害。 5、与其他疫苗一样,在受种者患有急性严重发热疾病时应推迟接种本品。若当前或近期有发热症状,是否推迟疫苗接种主要取决于症状的严重性及其病因。仅有低热和轻度的上呼吸道感染并非接种的绝对禁忌。 6、任何凝血功能紊乱患者时应谨慎使用本品。 7、与任何其他疫苗一样,接种本品可能无法确保对所有接种者均产生保护作用。 8、本品仅用于预防用途,不适用于治疗已经发生的HPV相关病变,也不能防止病变的进展。 9、本品不能预防所有高危型HPV感染所致病变。尚未证实本品能预防疫苗所含型别以外的其他HPV感染导致的病变以及非HPV引起的疾病。 10、本品尚无在免疫系统受损者(例如使用免疫抑制剂)中使用的数据。与其他疫苗一样,免疫力低下人群接种本品可能无法诱导充分的免疫应答。 11、目前尚未完全确定本品的最长保护期。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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