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因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16、18型所致下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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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重组人乳头瘤病毒16型L1蛋白、重组人乳头瘤病毒18型L1蛋白。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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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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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90047 |
注册证号H201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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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因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16、18型所致下列疾病: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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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推荐于0、1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接种3剂,每剂0.5ml。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第2剂可在第1剂之后的1-2月内接种,第3剂可在第1剂后的第5-8月内接种。 2、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并参考2017年WHO《HPV疫苗立场文件》推荐,对9-14岁女性也可以选择采用0、6月分别接种1剂次(间隔不小于5个月)的免疫程序,每剂0.5ml。 3、目前尚未确定本品是否需要加强免疫。 |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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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活性成分或辅料严重过敏反应者。 2、注射本品后有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应再次接种本品。 |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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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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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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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因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16、18型所致下列疾病: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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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按照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推荐的发生率表示:十分常见:≥10%;常见:>1%且<10%;偶见:>0.1%且<1%;罕见:>0.01%且<0.1%;十分罕见:<0.01%。对本品不良反应进行如下描述: 1、本品临床试验汇总 本品中国境内开展的Ⅱ期、Ⅲ期和桥接研究共3个临床试验,共有4316名18-45岁和754名9-17岁女性受试者接种本品。观察并记录受试者接种本品后在现场30分钟的即时反应;收集每剂次接种后30天内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情况,以及观察期内(66个月)的全部严重不良事件。观察到下列征集性和非征集性不良反应: (1)全身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发热(M37.1℃)。 常见:头痛、乏力、咳嗽、肌肉痛、恶心、腹泻、头晕、呕吐。 (2)局部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注射部位疼痛。 常见:注射部位瘙痒、硬结、肿胀、红斑。 偶见:注射部位皮疹、不适。 以上大部分不良反应程度为轻至中度。 2、同类产品境内外临床试验 除上述不良反应外,在同类产品境内外临床试验中还观察到如下全身不良反应:腹痛、关节痛、背痛、肌肉骨骼痛、颈痛、四肢痛、腋窝疼痛、淋巴结病、尊麻疹、玫瑰糠疹、眼睑水肿、上呼吸道感染、呼吸困难、寒战、流感样症状、鼻咽炎、鼻充血、口咽痛、胃肠炎、消化不良、偏头痛、萎靡、嗜睡、晕厥、嗜睡、子宫不规律出血、痛经、咳嗽、多汗。局部不良反应有注射部位淤青、出血、血肿、过敏、丘疹、感觉异常、疤痕。 3、同类产品上市后监测除上述安全性信息外,参考境内外同类产品上市后监测,还获得以下安全性数据(此数据是由不确定的人群自愿报告,并不能准确地评估其发生率或确定与使用疫苗有关): (1)免疫系统: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支气管痉挛、血管性水肿。 (2)神经系统:晕厥或血管迷走神经反应(有时还伴有强直-阵挛性发作)、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ADEM)(发生在接种后数天至2周左右,有可能会出现发热、头痛、惊厥、运动障碍性疾病或意识障碍)、格林巴利综合征(表现为诸如从肢体远端开始的弛缓性麻痹、腱反射下降或消失)。 (3)感染和传染:蜂窝组织炎。 (4)其它:受种者可能会出现不局限于注射部位的剧痛(如肌肉痛、关节痛和皮肤痛)、麻木、无力感等并且持续较长时间,但发生机制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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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疫苗接种不能取代常规宫颈癌筛查,也不能取代预防HPV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其他措施。因此,按照卫生行政相关部门建议常规进行宫颈癌筛查仍然极为重要。 2、接种本品前医疗人员应询问和审阅受种者的病史(尤其是既往接种史和先前是否发生过与疫苗接种有关的不良反应)并进行临床检查,评估接种本品的获益与风险。本品不推荐用于该说明书【接种对象】以外人群。 3、与其他注射用疫苗一样,需准备适当的医疗应急处理措施和监测手段,以保证在接种本品后发生过敏反应者能够及时得到处置。 4、晕厥反应:任何一剂疫苗接种后可能会出现晕厥(昏厥),导致跌倒并受伤,尤其是在青少年及年轻成人中。因此,建议接种本品后按接种规范要求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据报道,国外接种同类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与强直-阵挛性发作和其他癫痫样发作有关的晕厥。强直-阵挛性发作有关的晕厥通常为一过性,保持仰卧体位或头低脚高体位,待脑灌注恢复后症状自行消失。部分受种者可能在接种前/后出现心因性反应,需采取措施以避免晕厥造成的伤害。 5、与其他疫苗一样,在受种者患有急性严重发热疾病时应推迟接种本品。若当前或近期有发热症状,是否推迟疫苗接种主要取决于症状的严重性及其病因。仅有低热和轻度的上呼吸道感染并非接种的绝对禁忌。 6、任何凝血功能紊乱患者时应谨慎使用本品。 7、与任何其他疫苗一样,接种本品可能无法确保对所有接种者均产生保护作用。 8、本品仅用于预防用途,不适用于治疗已经发生的HPV相关病变,也不能防止病变的进展。 9、本品不能预防所有高危型HPV感染所致病变。尚未证实本品能预防疫苗所含型别以外的其他HPV感染导致的病变以及非HPV引起的疾病。 10、本品尚无在免疫系统受损者(例如使用免疫抑制剂)中使用的数据。与其他疫苗一样,免疫力低下人群接种本品可能无法诱导充分的免疫应答。 11、目前尚未完全确定本品的最长保护期。 |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