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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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艾叶、牛膝(盐制)、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香附、延胡索(醋制)、知丹、茯苓、黄连(酒制)、秦艽、当归、黄芪(炙)、青蒿、地黄、熟地黄、川贝母、地骨皮。 |
本品每片含蜂胶膏、薄荷脑。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吐温80)、胡精钠、聚维酮K30(PVP)、聚乙烯醇树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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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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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16 |
国药准字Z20026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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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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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用时剪下一片直接贴于患处,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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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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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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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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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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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烧者勿服。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量用法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过敏者禁服,过敏体质者慎服。 8、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使用中如出现局部红肿、皮疹、头晕、呕吐、恶心等症状者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