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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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艾叶、牛膝(盐制)、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香附、延胡索(醋制)、知丹、茯苓、黄连(酒制)、秦艽、当归、黄芪(炙)、青蒿、地黄、熟地黄、川贝母、地骨皮。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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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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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16 |
国药准字Z44022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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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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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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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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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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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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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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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烧者勿服。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量用法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过敏者禁服,过敏体质者慎服。 8、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遵医嘱。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