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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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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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仁合益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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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39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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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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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溶于1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浓度为5mg/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如下: 1、术前术后预防用药:成人手术前1-2小时静滴1g奥硝唑,术后12小时静滴0.5g,术后24小时静滴0.5g。 2、治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成人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3-6天。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 3、治疗严重阿米巴病: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0.5g,连用3-6天。 4、儿童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体重,每12小时静滴一次,滴注时间30分钟。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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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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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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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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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用药期间会出现下列反应: 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 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 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 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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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5、老年用药:同成年人用药。 6、药物过量:请严格扫照医生处方剂量服用。过量使用此药可加重不良反应,如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此药,并请医生对症施治。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