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等。也可用于发热症状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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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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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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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78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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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等。也可用于发热症状的缓解。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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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2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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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轻度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出汗、皮疹、过敏反应等。严重时可能引起肝脏损伤。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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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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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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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等。也可用于发热症状的缓解。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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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不宜超过推荐剂量;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