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佐胺滴眼液
比利时S.A.ALCON-COUVREUR 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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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布林佐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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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心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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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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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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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布林佐胺。 |
本品主要成分穿心莲。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比利时S.A.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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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30806 |
国药准字Z42020408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邪毒内盛,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 用法用量 | 当作为单独或者协同治疗药物时,其使用剂量是往患眼结膜囊内滴入1滴派立明每天两次。... |
口服。一次1~2片(大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在超过1800名患者参加的单独使用派立明或者联合5mg/ml马来酸噻吗洛尔的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味觉障碍(5.8%)(口苦或异味,如下所述)和滴药后一过性视物模糊(5.8%),可以持续几秒到几分钟(参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影响)。 |
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2.本品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疲劳、乏力.口鼻咽喉干燥、痰液粘稠。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3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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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晌。对乙酰氨基酚和氯苯那敏均可由乳汁中分泌。孕妇及喻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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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簖不全,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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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对氯苯那敏反应较敏感,应酌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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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碳酸酐酶(CA)存在于包括组织在内的很多身体组织内。碳酸酐酶催化二氧化碳的水化成碳酸,以及碳酸脱水这个可逆反应。抑制眼部睫状体的碳酸酐酶可以减少房水的分泌。可能是通过减少碳酸氧盐离子的生成从而减少了钠和水的转运,最终降低了眼压。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派立明是一种磺胺药,虽然是眼部滴用,但仍能被全身吸收。因此磺胺药的不良反应在眼部滴用时仍然可能出现。如果出现严重的药物反应或者过敏,应立即停用眼药。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没有对派立明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进行专门研究。在临床研究中,派立明与噻吗心安滴眼液同时使用没有发现有不良相互作用。没有评测在青光眼的联合治疗中派立明与缩瞳剂、肾上腺素激动剂的联合应用效果。 |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药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解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危险。 |2.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时,因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有增强抗凝药的作用,故抗凝药的用量应很据凝血酶原时间进行调整。 |3.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如每年累积用量至1000g,应用3年以上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胱癌)的危险。|4.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由于两药可互相降低与葡糖醛酸的结合作用而降低清除率,从而增加毒性,因此应避免同时应用。 |5.同时饮酒或服用中枢神经抑制药,可使抗组胺药效果增强。|6.本品可增强金刚烷胺、抗胆碱药、氟哌啶醇、吩塞秦类以及拟交感神经药等的作用。|7.奎尼丁和本品同用,其类似阿托品样的效应加剧。 |8.本品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同用时,可使后者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