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对哌拉西林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在用于治疗对哌拉西林单药敏感菌与对哌拉西林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它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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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哌拉西林钠和舒巴坦钠(哌拉西林和舒巴坦为4:1)。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甘草酸二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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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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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74 |
国药准字H2004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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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对哌拉西林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在用于治疗对哌拉西林单药敏感菌与对哌拉西林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它抗生素。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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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静脉滴注。使用前先将本品溶于适量(见下表)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或灭菌注射用水;然后再用同一溶媒稀释至50-100毫升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总剂量2.5g;哌拉西林+舒巴坦2.0+0.5;水溶后总容量10ml;最大终浓度200+50mg/ml。 2、用量:成人每次2.5g或5g(即哌拉西林2g或4g,舒巴坦0.5g或1g),每12小时一次。严重或难治性感染,每次2.5g或5g(即哌拉西林2g或4g,舒巴坦0.5g或1g),每8小时一次。肾功能不全者酌情调整剂量。 3、疗程:7-14天,或根据病情需要调整疗程。 |
口服,一次150mg(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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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头孢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药物过敏或对上述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主要有钠差、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压升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必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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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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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婴儿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尚未确定,暂不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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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对哌拉西林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在用于治疗对哌拉西林单药敏感菌与对哌拉西林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它抗生素。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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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而言,患者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仅少数患者可能发生: 1、胃肠道反应:与其它抗生素一样,使用本品可出现腹泻,稀便,偶见恶心、呕吐,胃肠胀气。伪膜性肠炎罕见。 2、皮肤反应:与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一样,本品可引起皮疹,皮肤瘙痒。 3、过敏反应:与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一样,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因此,用药前须询问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4、局部反应:与其它注射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本品可引起注射部位局部刺激反应、疼痛、静脉炎、血栓性静脉炎、水肿等。 5、实验室检查异常: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6、其它反应:可见头痛、头晕,烦躁、焦虑。 |
本品是中药甘草有效成分的第三代提取物,具有较强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该药在化学结构上与醛固酮环相似,可阻碍可的松与醛固酮的灭活,从而发挥类因醇样作用,但无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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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需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哌拉西林可能引起出血,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检查凝血时间、血小板聚集时间和凝血酶原时间。哌拉西林钠与肝素、香豆素、茚满二酮等抗凝血药合用时出血危险增加。非甾体抗炎止痛药、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或磺毗酮与哌拉西林钠合用也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性。如果出现出血现象须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哌拉西林钠与溶栓剂合用时可发生严重出血,因此不宜同时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有损害,但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排除这类药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因此,妊娠期应用本品应权衡利弊。少量哌拉西林可自母乳中排泄,可使婴儿致敏、出现腹泻、念株菌感染和皮疹,哺乳期妇女要权衡利弊。 5、儿童用药:本品尚无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资料。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65岁)因肾功能可稍减弱,用药量宜酌减。 7、药物过量:本品最大用量不得超过20克/日(舒巴坦最大推荐剂量4克/日)。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测血压和血清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