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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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钠。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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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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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094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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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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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一次0.5-1g,每6-8小时1次。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min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阿莫西林1g。 3、严重感染时可与舒巴坦按2:1合用,成人每次本品2g,舒巴坦1g,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并加入5%葡萄糖溶液150-200ml中静脉滴入,每8小时1次。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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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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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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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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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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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药物偶可致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大剂量应用时,应注意检测血清钠。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8、儿童用药: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 9、老年用药:老年人肾功能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10、药物过量: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