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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江苏恒沣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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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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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益母草颗粒
益母草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益母草。辅料蔗糖粉、糊精。

生产企业

江苏恒沣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0226

国药准字Z130206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多。

用法用量

1、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内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 3、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多。

药理作用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疮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骨萎缩、低血钾综合症、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症、糖尿病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定向力障碍,也可出现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3、并发感染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4、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症。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症。

注意事项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5、儿童用药: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可引起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症。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老人等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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