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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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奈福泮。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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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沣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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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061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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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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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奈福泮片: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盐酸奈福泮注射液:肌注或静注:一次20mg,必要时每3-4小时一次。 注射用盐酸奈福泮: 缓慢静脉滴注,常用量一次20mg,必要时每3-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滴注时患者应躺下,滴注完后15分钟方可起身。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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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禁用;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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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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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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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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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心绞痛、心动过速、癫痫发作、神经刺激症状、呼吸抑制、尿潴留、呼吸异常、瞌睡、恶心、出汗、头晕、头痛等,但一般持续时间不长,偶见口干、眩晕、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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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中风病史者、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物者慎用 3、因本品可引起嗜睡,所以驾驶者和机械操作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的影响尚不明确,由于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与血浆中的浓度相当,故哺乳期妇女使用应遵医嘱。 5、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6、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7、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可引起兴奋,宜用安定解救,并用常规支持疗法。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