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特非那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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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特非那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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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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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191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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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特非那定片: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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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特非那定片/特非那定颗粒: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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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忌与某些唑类抗真菌药(酮康唑、伊曲康唑等)与某些大环内脂类抗生素(红霉素、克拉霉素、竹桃霉素等)以及严重损伤肝脏功能的其他药物合用。 2、有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3、有器质性心脏病的病人禁用,尤其是有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QTc间期延长综合征(Romano-WardSyndrome)的病人禁用。 4、禁忌超量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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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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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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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特非那定片: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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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心血管系统,根据国外文献报导罕见有下列不良反应发生:室性心律不齐、尖端扭转性室速(Torsadedepoints)、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心跳骤停、低血压、心房扑动、晕厥、眩晕、QTc期间延长等,以上反应多数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引起。 2、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疲乏等。 3、胃肠系统:腹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增加、大便习惯改变等。 4、其他:口干、鼻干、咽干、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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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 4、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药物过量:禁忌超量服用。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