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形成、脑栓塞)、中心性视网膜炎、血栓性静脉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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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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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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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358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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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形成、脑栓塞)、中心性视网膜炎、血栓性静脉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等。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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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24g-0.48g(以曲克芦丁计),一日1次,20天为1疗程,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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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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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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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形成、脑栓塞)、中心性视网膜炎、血栓性静脉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等。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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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呼吸急促。 3、全身性反应:寒战、发热、水肿、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4、皮肤: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疹、斑丘疹、多形性红斑等。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震颤、意识模糊等。 6、心血管系统:心悸、紫绀、心律失常等。 7、其他:潮红、紫癜。 8、曾有患者静脉滴注本品出现急性脑水肿、心律失常及肝脏毒性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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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有无家族过敏史和既往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应谨慎用药,如确需用药,应在用药过程中加强监护。 2、加强对首次用药患者和老年患者,及肝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监护。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4、用药期间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过久站立。 5、使用本品前请仔细检查,如有溶液混浊、封口松动、瓶身裂纹者,请勿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