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形成、脑栓塞)、中心性视网膜炎、血栓性静脉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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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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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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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396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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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形成、脑栓塞)、中心性视网膜炎、血栓性静脉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等。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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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24g-0.48g(以曲克芦丁计),一日1次,20天为1疗程,或遵医嘱。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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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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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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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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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形成、脑栓塞)、中心性视网膜炎、血栓性静脉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等。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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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呼吸急促。 3、全身性反应:寒战、发热、水肿、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4、皮肤: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疹、斑丘疹、多形性红斑等。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震颤、意识模糊等。 6、心血管系统:心悸、紫绀、心律失常等。 7、其他:潮红、紫癜。 8、曾有患者静脉滴注本品出现急性脑水肿、心律失常及肝脏毒性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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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有无家族过敏史和既往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应谨慎用药,如确需用药,应在用药过程中加强监护。 2、加强对首次用药患者和老年患者,及肝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监护。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4、用药期间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过久站立。 5、使用本品前请仔细检查,如有溶液混浊、封口松动、瓶身裂纹者,请勿使用。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