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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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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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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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7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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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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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以少量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次0.2-0.6g,每日1-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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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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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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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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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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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注射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休克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勿使用: (1)药液混浊。 (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裂纹。 (3)有棉絮状菌丝团。 (4)封口松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时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 6、老年用药:不需调整剂量。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