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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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份为氯化钠、乳酸钠、氯化钾、葡萄糖。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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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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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479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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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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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500-1000ml静脉点滴。给药速度为每小时300-500ml(每分钟约80-130滴);小儿每小时50-100ml,并按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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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乳酸血症患者。 2、高钾血症(少尿、艾迪生病、重症烧伤、高氮血症等)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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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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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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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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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速大量给药时,有可能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末梢水肿、水中毒以及高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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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心机能不全、重症肝障碍、糖尿病、因阻塞性尿路疾患而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 2、使用上的注意: (1)最好在患者的尿量为1日500ml或每小时20ml以上时使用本品。 (2)防止感染(对患者皮肤和器具消毒)。 (3)在寒冷季节,最好将药液温暖至体温后再使用。 (4)开封后立即使用,禁止使用残液。 3、取用注意: (1)注射针应垂直刺入橡胶塞的O记号中,斜刺有可能会使注射针穿透容器颈部,导致漏液。 (2)当外包装内发现水滴或内容液着色、混浊时,严禁使用。 (3)容器的液面刻度仅作大致的参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儿童用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6、老年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生理机能降低,所以应减慢给药速度,并且注意减量。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