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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金刚烷胺

盐酸金刚烷胺

处方药 医保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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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金刚烷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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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金刚烷胺
盐酸金刚烷胺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0317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金刚烷胺片、盐酸金刚烷胺胶囊:口服。 1、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一次100mg,一日1-2次,一日最大剂量为400mg。 2、抗病毒: (1)成人一次200mg,一日1次或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 (2)1-9岁小儿按体重一次1.5-3mg/kg,8小时一次,或一次2.2-4.4mg/kg,12小时一次。 (3)9-12岁小儿,每12小时口服100mg。 (4)12岁及12岁以上,用量同成人。 盐酸金刚烷胺颗粒:口服。1-9岁小儿,每8小时1.5-3mg/kg,每日剂量不超过150mg;9岁以上儿童,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温开水冲服。 盐酸金刚烷胺糖浆:口服。一日2次。每次服用量参考如下: 1、1-2岁:4-5ml。 2、6-9岁:8-10ml。 3、2-4岁:5-7ml。 4、9-14岁:10-14ml。 5、4-6岁:7-8ml。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癫痫患儿禁用。 3、麻疹流行期的小儿禁用。 4、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和中枢神经系统:头晕目眩、头痛失眠焦虑、幻觉、精神混乱,恶心,食欲减退、便秘、口鼻干。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减少。 2、持续存在或比较顽固难以消失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食欲消失,恶心,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或恶梦等为常见;视力模糊,便秘,口、鼻及喉干,头痛,皮疹,经常疲劳或无力,呕吐等为少见或极少见。 3、长期应用可出现足部或下肢肿胀,不能解释的呼吸短促,体重迅速增加(可能因出血性心力衰竭所致)。

注意事项

盐酸金刚烷胺片、盐酸金刚烷胺胶囊: 1、下列情况下应在严密监护下使用: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血管性水肿或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 2、治疗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 3、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纵机械和高空作业。 4、每日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应在下午4时前,以避免失眠。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在动物实验已发现大鼠每日用50mg/kg(为人类常用量的12倍)时,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胎,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7、老年用药:慎用。 8、药物过量: (1)中毒症状:超剂量时,可见排尿困难、心律失常、低血压、躁动,精神错乱、谵妄、幻觉等,严重者可出现昏迷与惊厥、甚至死亡。 (2)处理:视病情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与支持疗法。 盐酸金刚烷胺颗粒、盐酸金刚烷胺糖浆: 1、本品为小儿制剂。 2、长期使用本品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患者易发生龋齿、牙周病、口腔念珠菌病等。 3、伴有下列情况的患儿应慎用本品: (1)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 (2)末梢性水肿。 (3)充血性心力衰竭。 (4)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5)肾功能障碍。 4、儿童用药: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5、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可出现惊厥、严重的情绪或其他精神改变,严重的睡眠障碍或恶梦。 (2)支持疗法:根据病情分别给于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率失常药,必要时可加用其他药物。 (3)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患儿每间隔5-10分钟给0.5mg,最大用量每小时甚至可达2mg。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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