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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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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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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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94 |
国药准字B2002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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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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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如下: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Lyme病: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每次0.5gg,每日两次,服用20天。 3、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4、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口服,饭后服用。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2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 (1)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2次。 (2)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2次。 (3)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2次。 (1)对于小于2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2次;对于大于2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2次。 (2)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3、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或遵医嘱。 |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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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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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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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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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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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和头痛等。 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 (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 (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皮肤: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 (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 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 (1)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 (2)如其它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 (3)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 (4)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苷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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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